Lin 的个人资料晃晃悠悠照片日志列表更多 ![]() | 帮助 |
|
|
晃晃悠悠7月31日 赤峰水污染,谁为3天“不明真相”担责?内蒙古赤峰市8个小区,自7月24日以来陆续有居民饮用自来水后患病,患者出现发热、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截至27日,已致1154人致病入院。当日晚,赤峰市建委通报,污染事件为暴雨污水引发水源污染所致,并就此事致歉。事故原因虽已查明,但水源被污染3天后,供水公司才发出提醒公告,向社会公布污染信息,引发很多市民质疑。(据7月29日《人民日报》) 一起并不复杂却又关系百姓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涉事单位和部门一拖再拖,眼见事件闹大难以收拾,才不得不向外通报。三天,对于水污染这样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概念,政府部门反应如此迟钝,拿老百姓的身体不当回事,自然无法让人气顺。无怪当地市民纷纷质疑:饮用水关乎群众健康和安危,自来水公司24日就发现水污染了,为什么26日晚上才通知? 政府应该对百姓的生活安全负责,此次污染事件政府难脱干系,在监管方面明显存在漏洞。在如此关键的三天内,当地的供水、卫生、质监等部门竟然毫无反应,或者尽管心知肚明,但为了回避责任以及担心引发市民恐慌,而采取了能捂则捂的传统应对手法,没想到事件会闹得这样大,才无奈出面,被动地进行危机处理。 水污染事件发生后,赤峰市新城区许多用户纷纷热购矿泉水,桶装矿泉水也出现热销现象,很多居民不敢使用家里的自来水。之前,由于政府部门没有公布自来水污染的具体原因以及对策,一些传言也在网络上开始传播。 什么叫“不明真相”?这就是典型的一例。与百姓的竞相猜测与传言相对应的,是涉事的相关单位沉默不语乃至装聋作哑。从三鹿奶粉风波到瓮安事件,从沸沸扬扬的“周老虎事件”到最近的真假胡斌“替身门”,每一次类似事件,传言总是飞扬在真相的前方,而相关部门却不知所措,只是跟在后面打酱油、做俯卧撑。真相一旦沉默,传言便会变异和放大。 对于公共事件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先是沉默不语,最后以“不明真相”分析起因,已成为众多政府官员们的制式选择。每当发生群体性事件,其起因都可用“不明真相群众受少数不法分子挑动”来解释。而许多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常常是在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极大损失后才引起重视,紧张应对。赤峰市自来水污染事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因为没有造成死亡,所以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但面对上千人患病的事实,有必要认真追究涉事单位和政府部门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实施,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启动的卫生应急预案应对危机。事实上,各地的公共部门,都会制订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但一到事件发生,这些预案就不知到到哪里去了。水厂作为企业,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供安全的饮用水产品是其基本义务。而卫生、质监等部门的不作为,也理当受到问责和处理。如果是政府有关部门隐瞒信息,或者是不作为,受害市民也有诉诸法律索求赔偿的权利。 为什么“不明真相”的总是普通群众?其实,群众最明白真相的。“不明真相”的背后,是政府公信力的缺失,以及对于真相的“躲猫猫”。这不,赤峰水污染事件真相的三天空白,就是一个例证。 7月29日 国人被非洲留学生撞死法院居然只判赔8W了事非洲留学生查尔斯酒后驾摩托车撞伤七旬老人谌某,既不报警也未抢救,反而逃离现场,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查尔斯判处驱逐出境并赔偿被害人子女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余元。这是武汉市首次判处外国人驾车肇事案。 现年29岁的查尔斯来自非洲卢旺达,案发前在华中科技大学读研究生,未取得我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去年8月16日凌晨5时许,查尔斯在酒吧喝酒后,驾驶一辆无牌证的两轮摩托车,搭载其外籍同学准备返回就读的高校。当查尔斯驾车行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长动集团医院门前人行横道时,遇行人谌某通过人行横道,因查尔斯驾车时正转身和同学说话,避让不及,摩托车将谌某撞倒在地。查尔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既未报警也未抢救,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案发次日,武汉市公安局对查尔斯行政拘留。 谌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28日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查尔斯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查尔斯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查尔斯应当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谌某子女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由于查尔斯无实际赔偿能力,其朋友自愿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余元,法院予以准许。鉴于查尔斯系初犯、无前科且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故作出前述判决. 中国穷人:撞死人+醉酒+超速=死刑 中国富人:撞死人+醉酒+逃逸+超速=0~3年 中国明星:撞死人+醉酒+磕药+超速+逃逸+顶包+…+做伪证=无罪释放 外国人:撞死人+醉酒+超速+人行道撞死人+逃逸+不赔钱=朋友帮忙赔(8w/中国人)+中国人民欢送其回到祖国 7月14日 My first car4月28日 首尔火炬传递-飞踹韩国狗 |
||||
|
|